
馬格斯朱薩克。(許文貞攝)
對澳洲作家馬格斯.朱薩克而言,台灣並不陌生,但距離他上一次來宣傳在台暢銷25萬本的成名作《偷書賊》,一晃眼就是13年。這13年間他的女兒和兒子陸續誕生,傾全力投入的新作卻始終難產,還曾笑談子女從沒看過他「工作」。被一本書困了近10年,刪掉重寫無數次後,2016年他的妻子對他下最後通牒:「你需要跟『克雷』分開一陣子。」
朱薩克坦言,當時真的嚇到了,「她給我1周的時間,要我重新找回寫作的快樂,但1周之後我依然卡在原處,於是整整暫停了6周。後來我告訴自己,既然這本《克雷的橋》對我而言這麼重要,我無論如何一定要把它完成。」

20歲構思《克雷的橋》
作家「受盛名所累」的殘酷劇情可說是活生生在朱薩克生命中上演。他坦言,寫《偷書賊》時還未走紅,一點壓力也沒有,「當時我相信一定不會有人讀,放膽完全照我自己想的樣子寫作。但寫新書時,因為《偷書賊》的暢銷,我知道一定有很多人等著要看。」
除此之外,新作更是朱薩克心中縈繞多年的構想,「我在20歲時有了寫《克雷的橋》的想法:一個名叫克雷的男孩度過重重難關,只為了蓋一座橋,連結他的家人。『克雷』在英文裡也有黏土的意思,黏土溼潤、可塑性強,但必須經過火烤才能堅實,我很喜歡這個概念。」

過渡到新的寫作階段
朱薩克1975年生於澳洲雪梨,16歲開始寫作,2005年出版第5部作品《偷書賊》後爆紅,可說是當代澳洲最知名的作家。他瘦削、斯文,說話緩慢溫和,猶如筆下故事中旁觀的敘述者,無論是《偷書賊》的「死神」或《克雷的橋》的大哥馬修,一邊看著主角面對生離死別,一邊思索,為何人生要經歷如此艱鉅的挑戰?
《克雷的橋》描述鄧巴家的5個男孩,母親病逝,父親離家,5個男孩靠自己的力量成長。某天失蹤多年的父親突然返家,要兒子們幫他蓋一座橋,卻只有四子克雷孤身前往。故事最後,橋終於蓋成,也揭露父親離家與克雷蓋橋的真正原因。
熬了十餘年,朱薩克也終於把他的橋寫完,「克雷想蓋一座偉大的橋,我也想寫一部偉大的作品,這些念頭成為我寫作的心魔。後來我學到寫作必須有紀律,該捨則捨。我終於不再擔憂,完成這座橋,也讓我過渡到新的階段。」
愛取綽號 家人故事寫進書中
在馬格斯.朱薩克眼中,看似安逸無趣的郊區日常也藏有傳奇般的偉大史詩,「我們總以為自己過著無聊的生活,但其實我們的日子很豐富,每個人都經歷過生離死別,都愛過、失去過、失敗過也成功過。我相信每個人都有故事,也背負著家族的故事。我們的故事,其實早在出生之前就開始發生。」
朱薩克的父母是德國、奧地利移民,岳父岳母則來自波蘭。父母、祖父母的二戰和移民澳洲的經歷,成為他創作的養分來源,「我是家中么子,最小的孩子總是待在家最久。我記得自己坐在爸媽車上,在長長的開車途中,或是跟爸爸散步的途中,我會要他們跟我說說他們以前經歷的事。」
這些真實故事成為朱薩克創作的養分。像是他的母親曾在德國目睹猶太人被押前往集中營的慘況,看見小孩拿麵包給老人吃,看見士兵丟掉麵包,毒打小孩與老人,就被他寫進了《偷書賊》。
《克雷的橋》裡母親潘妮的故事則跟朱薩克的岳父岳母有關。潘妮從小生活在極權統治之下的波蘭,跟著父親學鋼琴,某次離家到維也納表演,父親的一封訣別信卻要她別再回來,到難民營尋求庇護,投身自由。朱薩克表示,「除了鋼琴的部分是虛構的之外,這就是他們的經歷。」
朱薩克總是帶著筆記本,仔細觀察周遭的世界,有靈感就記下來,光是《克雷的橋》就整整寫了13本筆記,「每一次卡關,我就從頭開始寫每一節的標題,一行一行寫下來。熟悉到我每天早上醒來,翻身下床,就能一頭栽進我寫的故事裡。」
朱薩克也喜歡為筆下角色取綽號:莉賽爾是「偷書賊」、《克雷的橋》的媽媽潘妮是「犯錯狂」、爸爸麥可是「凶手」,「每一個綽號背後都有故事,就像神話裡的英雄和神祇一樣。對我來說,每個小人物都是自己生命中的英雄主角。」
補幾個小點:
- 這本書朱薩克真的寫得很辛苦,不過他也說,這是回頭過來看才會明白的,在寫的當下他並不覺得辛苦。但當他妻子(他用 “the unsung hero" 來代稱)跟他下最後通牒的時候,他才發現自己當時寫得並不快樂。「離開克雷」的那六週,他也試著寫點別的小東西,但後來他意識到克雷對他而言太重要了,於是又回來繼續寫,最後花了六個月時間終於寫完,到了跟編輯約好的日期前幾天,他甚至整整25個小時都在電腦前工作,拼命要抵達終點,後來雖然還是有再修改,但最後如期交出了稿子(我忍不住在心裡想:這簡直是寫畢業論文的狀況嘛⋯⋯)。
- 為什麼鄧巴家一定要有五兄弟(連在書裡大哥馬修自己都問了XD)?朱薩克說:五個感覺比較好("Five brothers felt right." )。外媒報導中有提到,朱薩克原本選定的敘述者是凱莉.諾維的妹妹,後來發現行不通,才決定由大哥馬修當故事的敘述者。朱薩克說,後來覺得克雷的個性和馬修太像了,都是比較溫和、穩重、安靜的人,這樣故事比較不好發展,所以後來就慢慢誕生出羅里、亨利、湯米這幾個兄弟。不過他自己是生長在有四個小孩的家庭裡,有兩個姊姊和一個哥哥。兩個姊姊都早早離家念書,他和哥哥比較有鄧巴兄弟之間的情誼,他的個性比較像克雷和馬修,比較安靜,他哥哥就像羅里、亨利和湯米,總是在外頭玩耍。
- 朱薩克在書裡大量運用希臘神話,像是《伊利亞得》和《奧德賽》,金魚叫做阿迦門農,騾子叫做阿基里斯。不過聊著聊著,朱薩克卻說其實還有一本貫穿整個故事的書。我問:是那本關於米開朗基羅的《採石人》嗎?朱薩克說:不是,其實是聖經。書中其實有很多橋段其實有聖經故事的影子在裡面。
- 我問朱薩克,他為什麼這麼喜歡給書中的角色取綽號?他說,給這些角色綽號,會幫助他塑造這些角色的故事,也會覺得每個角色都是自己的人生故事裡的英雄主角。不過他也坦白說,他自己其實事前沒有這樣思考,是因為我問起,他才覺得自己的確好像是這個樣子構思故事的。那朱薩克自己有沒有綽號呢?他說他的綽號就沒那麼厲害,不會讓他覺得自己像一個英雄。以前在一群朋友間曾經被叫做 “Small" (因為是個子最小的)。現在有了小孩,兩個孩子(兒子綽號是 Kid,女兒是 Kitty)叫他 “Pops." “Pops" 其實是祖父的意思,但是因為他常和小孩讀的童書 “Berenstain Bears" 裡的爸爸熊叫 “Pops”,「他們覺得爸爸熊是個白癡,所以就叫我 “Pops" 了。」
就一個讀者的角度而言,這本書帶給我的感動雖然沒有《偷書賊》那麼多,因為人物角色非常多,故事線也雜,剛開始讀的時候很難抓主線,會不曉得到底該注意哪裡,到後面才有辦法慢慢抓到故事走向,但最後揭曉真相的時候,衝擊還是不小。克雷犧牲了許多,做出了父親不敢達成的事,又傾注一切離家蓋橋。蓋完那座橋,對他而言猶如達成一個幾乎不可能做到的奇蹟,但是最先走上橋,享受奇蹟帶來的光環的,卻是那隻騾子阿基里斯。
對我來說很迷人的是,蓋完橋之後,家人團聚,克雷不再需要訓練,不再需要犧牲,所以就決定離開家。對一個花了這麼多年時間只為了保守一個巨大的家庭秘密的人,放逐自己似乎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。
也必須說,人生真的很奇妙,在我還是一個距離記者工作和出版很遠的農學院大學生,還只是個單純讀者的時候,某一天我走近學校對面的書店,看到剛出版的《偷書賊》。那陣子我很喜歡讀翻譯小說,來者不拒,就站在書店裡開始讀。我記得我在書店哭著讀完整本,決定買下來回家再讀一次,這次哭得更厲害(特別是結尾)。後來我就不太敢再翻這本書了。
我買的是《偷書賊》初版二刷,是有包海報書衣的版本,海報上是個躺臥在地上看書的小女孩,出版時間是2007年7月。我那時候絕對不會想到,10多年後我會坐在作者馬格斯.朱薩克面前,跟他聊他的新書和寫作歷程。作為被《偷書賊》深深感動過的讀者,衷心期盼他的下一本可以不要等這麼久XD
最後,朱薩克完全是暖男!不只幫我簽了《克雷的橋》還幫我簽了初版《偷書賊》!他說自己是文具控,像是隨身帶的兩本筆記本,一本是小本的藍綠色軟精裝Moleskine,另一本稍微大一點,內頁是方格,專門用來記錄他的靈感和寫作想法。簽名的筆則是隨身帶著的黑色代針筆。他也很喜歡畫邊框,筆記本上除了文字,也會用邊框來區隔,連書的簽名都有自己畫的邊框和小圖。這兩本簽名書我真的要供起來珍藏了。